社科院昨日发布报告,建议对城镇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征收保有环节房产税。这一征税标准迅速引起热议。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昨日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2/2013-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报告指出,当前中国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矛盾,即高房价超过居民支付能力;保障性住房供给比重较低。未来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将不能仅仅着眼于现有城市户籍居民而应覆盖到在城市居住的所有居民。
报告特别提出实施差异化房产税,提高超过“合理居住空间”持有商品房的成本,即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部分征收较高税率房产税,对于40平方米及以下部分不征收房产税,且覆盖新上市商品房及现有存量房。该方案建议,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经验,针对居民用房开征保有环节的差异化房产税。
对于这一报告提出的40平方米标准,房产市场存在争议,认为40平方米过低。“当前我国城镇人均住宅面积33平方米多点,40平方米纳税线偏低,将城镇3-4成家庭都包括进去了。按发达国家舒适住房面积,人均40-50平方米。”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的建议是:暂时可参照上海做法,人均60平方米以上征税,占全国城镇家庭的15%左右,等于是向富人征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学部委员会主席朱青教授表示,关于“40平方米”的问题,报告不是说明年就按照这个方案征。报告已经说了循序渐进,近期维持现有情况不变,中长期来看从城市扩展到农村,并不是说超过40平方米就要征税,因为大的前提是循序渐进。
从最近各级别领导的讲话可以看到,房产税征收越来越近,短期内增加试点也已成定局。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最近撰文,研究扩大房产税试点。在此之前,全国30多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开展非经营性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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