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体验 立即体验
在线留言 在线留言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深度财务LOGO
  • 深度财务全国统一热线
会计实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实务 会计实务

来源:合肥深度财务  |  浏览:2037 次  |  日期:2020-02-13 什么是合同履约成本?
 

     问:什么是合同履约成本?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企业为履行合同可能会发生各种成本,企业应当对这些成本进行分析,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等)规范范围的,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预期取得的合同应当是企业能够明确识别的合同。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例如,支付给直接为客户提供所承诺服务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直接材料(例如,为履行合同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等)、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例如,组织和管理相关生产、施工、服务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例如,支付给分包商的成本、机械使用费、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等)。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一是管理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二是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三是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包括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即该支出与企业过去的履约活动相关。四是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深度财务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注册代账报税,审计评估,出口退税,财务分析,高企策划等专业服务。

合肥代账

评论记录


暂无内容

第0页/共0页首页上一页0下一页最后一页共0条信息

我要评论

*评论描述:
*验证码: 点击验证码可以刷新

Copyright  ©  2001-2019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合肥深度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皖ICP备12014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