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重点,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又能转登记为小规模了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财建[2020]86号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给予补贴。按照原计划,到2020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可实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确定的500万辆保有量目标,后续通过非补贴...皖财会[2020]161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31日前,经属地财政局审批(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将办公地点迁移至我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期)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3月)
2020年企业取得财政补贴款项主要用于职工培训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解答: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财金[2020]19号 财政部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
当前形势下政府控股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努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服务效率,及时履行代偿责任,依法核销代偿损失,协调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着力缓...国务院令第72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726号 2020-3-27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财会[2020]6号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税总函[2020]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确保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发挥作用,是财政部门的重要任务。为帮助社会各界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财政部从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实者角度,分类...税总函[2020]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0B版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2020年第15号)有关出口退税率调整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0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皖人社发[2020]3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阶段
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七期)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